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热点
新闻动态

学校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福元中路88号

校园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热点 >> 校园新闻 >> 正文

我校举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防控”法制教育讲座

2024年04月12日 13:47  点击:[]



为帮助教职工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提高全校教职工依法从教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工作。4月9日,我校邀请了长沙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何坦来校进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效防控”法制教育主题讲座。全体教职工参加。



▲校长陆佳宾主持讲座


            专家简介            


何坦,女,湖南湘乡人,副教授。经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资助,获德国汉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侵权法、比较法。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近十项;出版学术专著2部(其中德文专著1部),译著2部,在国际、国内高水平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曾获评长沙学院优秀班主任、长沙学院首届“学生心目中的好老师”。多次获评湖南省事业单位嘉奖、立功。2021年入选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湖南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会理事。

 

             讲座内容           


何坦副教授从最近轰动全国的“邯郸惨案”和2019年大连发生的惨案谈起,引用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2)》的数据,阐明近年来未成年人涉嫌犯罪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形式严峻。并结合“邯郸惨案”的具体情况,向教职工们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七条:“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最新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核准追诉,这3名少年犯罪嫌疑人将负刑事责任。

随后,何坦副教授从三个问题展开向我校教职工进行讲解和宣传:1、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如何处理?能否追诉?是否重判?2、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当继续下调?3、以校园霸凌为代表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如何有效防控?并强调“校园霸凌”有可能触犯多项罪名。

最后,对于未成年人,何坦副教授提出了“两出”“四不”的建议;如果你是受害者,请“站出来”“说出来”;如果你是加害者,请“不以恶小而为”“不抱侥幸心理”“不接近不良团伙”“不被‘友情’裹挟”。


            心得分享            


讲座结束后,学校纪委书记李继芳主持召开了本次主题学习心得分享会。


党委书记刘孟佳讲话,他首先感谢何坦副教授给我们带来了专业性、针对性非常强的法律知识讲座,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学校举办这次讲座非常及时,也让老师们对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与会老师听了讲座后感触很深,纷纷发言,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心理老师颜屹嵩、罗倩雯分享心得


 

思政课老师郭礼、薛勇分享心得


副校长刘新文在发言中指出防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校社协同配合,学校和老师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要学法、懂法,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何坦副教授谈到对未成年人的普法、防治违法犯罪任重道远,要获得良好的治理效果,还需要多方面、多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完成。

 


此次讲座,不仅推动了我校法制安全教育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全体教师的法制意识,也督促教师们要做到知法、懂法,更好地向学生普法,为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图文:宋大勇

初审:李继芳

终审:刘新文

编辑:江纯


 

上一条:我校英语教师李珍在长沙学院作专题讲座 下一条:父母如何为孩子减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