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5日,我校举行“共建人际友好型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特邀洪山桥派出所副所长李维警官为全校师生作普法宣讲,旨在增强学生法治观念,规范日常行为,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在宣讲中,李警官聚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阐述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在法律框架下的权利与责任。他指出,新法不仅强化了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惩戒力度,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也针对少数未成年人利用身份恶意违法、屡教不改等问题,作出了更为明确和严格的责任界定。李警官还列举了多项常见违法行为,如殴打他人、侮辱诽谤、盗窃、故意损毁财物等,提醒同学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侵害时应及时向老师或警方求助。
法治宣讲后,教育处副主任刘晓慧结合校园实际,以高空抛物、携带违禁品、同学欺凌等现象为例,通过具体法律解读和案例分享,提醒同学们: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校规,更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她表示,校园安全是学校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与保障,全体教师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引导,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面向全体学生,她号召同学们自觉树立法治观念、增强行为规范意识,坚决抵制校园不良行为,做到不参与、不传播、不激化矛盾,主动成为“校园矛盾的化解者、正向善意的传播者、真挚友情的守护者”,师生携手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向上的育人环境。

活动最后,学校举行了聘任仪式,王唯之校长向李维警官正式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双方将以此为起点,深化校警联动,共同推进校园法治建设,筑牢学生健康成长的安全防线。

法治的阳光,照亮校园每一个角落。本次活动不仅是一次教育,更是一份守护。学校将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将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融入日常,引导学生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言行、明辨是非,在法治护航下成长成才。
编辑:赵雯姗
图片:宋大勇
一审:刘晓慧 邹敏
二审:李继芳 周晖
三审:王唯之